又有两家银行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昨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涉嫌违规行为,以及民生银行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已开展自律调查。
而在前一日,交易商协会还披露了多则剑指违规债券代持交易业务的“自律处分信息”。大连银行、江西银行、青岛银行、郑州银行等4家城商行、粤财信托以及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刁剑飞也被交易商协会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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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10家银行遭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除了上述4家银行外,还包括年初的招商银行、平安信托、交通银行、广州农商行、江苏银行、兴业银行。此外,2020年至2022年,交易商协会依规进行自律处分了57、131和 99家(人)次,累计287家(人)次。
年内5家银行被启动自律调查
具体来看,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涉嫌违规行为,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已开展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称,再次提醒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务必牢固树立市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合规展业,自觉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运行秩序。
本报记者关注到,这已是交易商协会2023年内第三次发布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的公告。
除了进出口银行和民生银行外,今年4月4日,因工商银行主承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严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干扰了市场秩序,交易商协会已对工商银行开展自律调查。
3月31日,交易商协会对4家涉及发行环节违规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其中在查处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案件时,发现吉林银行、吉林亿联银行违规收取发行人大额财务资助。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相关规则,行政机关、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等发现涉嫌违规线索的,可以向交易商协会提供线索相关的基本事实或证据资料。处分办对涉嫌违规线索进行评估会商,对于线索指向主体明确、涉嫌违规事项属于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范围,且情形不属于明显轻微的,应启动自律调查。
已有10家银行和1家信托遭处分
5月8日披露了多则剑指违规债券代持交易业务的“自律处分信息”。江西银行、青岛银行、郑州银行、大连银行等4家城商行、粤财信托以及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刁剑飞被交易商协会点名。
近期交易商协会调查发现,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其中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粤财信托未严格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相关信托计划为代持债券损益兑现提供便利;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私下参与安排代持交易。经审议决定,交易商协会已对上述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其中,对于粤财信托的警告处分,揭开了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的灰色操作。据交易商协会公告称,粤财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信托产品成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的通道。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参与了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粤财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根据相关方要求,多次以高于市价买入涉及代持的债券并以贴近市价卖出,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粤财信托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大连银行、江西银行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以及某基金公司投资经理分别受到交易商协会予以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警告的处分。
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遭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银行机构已有10家,除上述4家银行外,还包括年初的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广州农商行、江苏银行、兴业银行,这6家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因违法相关规则被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情况统计还获悉,2020年至2022年,交易商协会依规进行自律处分的机构或个人数量分布是57、131和 99家(人)次。其中,2020年涉及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5家银行;2021年涉及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原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南粤银行7家银行;2022年涉及恒丰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3家银行。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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